第一条:报名
1.1 教育中心开设各个等级的班级进行中文学习。
1.2 班级及课程内容请查看学校的网页 (课程表 )。
1.3 可联系 info@cphhuawen.dk 免费试听一次课。
1.4 通过网页提交报名表,请完整填写报名表并接受学校的条款和细则并提交。
1.5 报名并被录取后,教育中心会通过邮件发送录取通知及缴费信息。银行转账是唯一的缴费方式。
1.6 收到学费后报名手续正式完成。
1.7 未满十八岁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填写报名表。
1.8 如果班级报名人数已满,会暂时排在等候名单上。如有空位或另外开班,教育中心会跟报名者联系。
第二条:取消课程
2.1 开课之前,教育中心将确认报名人数是否足够开班。
2.2 如果报名人数不够,教育中心有权取消课程。
2.3 如果是教育中心原因取消课程,已付学费将全额退款。
第三条:学生撤销登记
3.1 直至开课前三天,学生有权撤销登记。
3.2 如果想撤销登记,必须发邮件书面通知。
3.3 开课三天内撤销登记,校方将扣除100克朗的手续费后退还已付的学费。
3.4 开学以后,如要撤销登记,已付学费将不得退还。
第四条:停学和缺课
4.1 因搬家或重病不能继续就读者需出示相关的证明,可退部分学费。
4.2 如果学生提前结束课程,学费将不予退还。
4.3 学生缺课,学费将不予退还。
第五条:学费变更
5.1 如果在开学前,但在学生报名后三个月内,学费价格有所改变,学生应付的学费不会改变。
5.3 如果在开学前,但在学生报名后三个月内,学费有所提高,学生有权撤销登记。
5.4 如果法律法规引起学费价格变更,以上的第一节和第二节不适用。
第六条:付款
6.1 所有课程的学费都应该在开课之前付清。转账时务必写明录取通知上的学号信息及学生姓名。
6.2 新生插班生按入学时间缴纳剩余的学费。
6.3 学费不可以分期付款。
6.4 学费不可以以特殊方式支付。
第七条:不按时付款
7.1 如果未能按时缴费,教育中心将发一封催款信每次催款将附加100克朗管理费,要求学生在收到邮件的十四日内支付学费。
7.2 开学后一个月未缴费,教育中心有权禁止学生进入教室上课。
第八条:隐私条款
8.1 教育中心将根据隐私条款妥善保存学生信息。
第九条:其他条款
9.1 教育中心有权替换(已经开课的)老师。
9.2 教育中心有权更改教学安排及学习材料。
9.3 教育中心采取多元教学方法授课,以课堂教学和文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教学安排。
9.4 学生违反校纪,且没有悔改表现,经理事会讨论,可给予记过处分; 记过处分保留期为一年,一年保留期内累计两次记过,经理事会讨论,可给予退学处罚。校纪细则请查看学校的网页。
第十条:责任
10.1 在教学期间或组织活动期间,如人员或财产受到损害,个人物品被盗或丢失,一概不负责任。
10.2 如果学生在校损坏设施或物品, 一切由监护人负责照价赔偿。
第十一条:签字同意
11.1 学生通过报名及付款表示接受小美人教育中心的条款及细则。
第十二条:条款解释权
12.1 哥本哈根华文协会拥有对以上条款的解释权。
最后更新:2024年6月17日